Monday, June 10, 2019

逃犯条例:香港各行各业表忧虑 揭示对中国政府的不信任

香港政府大力推动修订《逃犯条例》引发广泛争议,成千上万的人参与游行,但无法争取政府任何让步,游行最终演变成一场涉及几百人的警民冲突,多人被捕。

香港内部以及多个欧美政府忧虑条例一旦通过,身在香港的任何人,均面临被移交到人权及司法制度不完善的中国大陆的风险。港府强调移交安排有法庭把关,并称不会移交涉及死刑以及政治相关罪行的嫌疑犯,但这些解释无法消除香港各界对条例修订的疑虑

到底香港各界为何反应这么大?BBC中文采访香港各行各业人士,揭示疑虑。

中小型企业联合会创会主席佘继标接受BBC中文访问时表示,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数十年里, 不断鼓励香港商人到大陆投资。 以前在大陆经商,有很多“潜规则”,可能需要向个别人士送烟送酒,甚至付费把他们的子女到外国读书游学。

佘继标说,很多港商多年前以几十万、几百万元人民币购入的厂房,现在已升值至数以亿计,这些香港老板目前身在香港,一般继续放租供其他大陆公司做生意。他担心,很多中国地产商都虎视眈眈,但不愿意以市价向这些厂商提出收购,地产商可能会与地方政府合谋,指控这些港商以前可能涉及贪污、行骗,又或是他们的租客犯下法例牵连港商,再以《逃犯条例》把他们移交大陆,继而强迫他们以低价卖出厂房。

虽然港府称,移交程序的启动, 须经寻求移交地区或国家的“中央机关”提出要求,而这样的“机关” 的行政级别可能高于地方政府的级别。 但佘继标指出,“地产商与中央的关系千丝万缕,要求中央举报一个人并不困难。大陆的检控部门和法院是一个政府政治的工具,不是因为有犯罪而检控,而是有需要而检控。”

佘继标的中小型企业联合会创会在香港有数千名会员,与中联办、建制派关系密切,这种身份公开表达反对声音属于少数。佘继标强调,这些小恩小惠的“帮忙文化”在十几年前大陆经商十分普遍,但如今已有好转,他并不反对修例,但认为政府要作更多咨询,希望政府能就条例设立追溯期,让港商不用那么担心。

香港政府为争取通过《逃犯条例》,早已剔除多项经济及商业相关罪名。并按照大商会的要求,把移交门槛从3年提高到7年,即是触犯最高刑罚为判监7年或以上的罪名,才有机会被移交,但事实上,经过修订后,贪污、走私、诈骗等罪名仍然是潜在移交罪名之列。

美国为首的外国商会亦对《逃犯条例》表示关注,担心影响香港营商环境,浸会大学客座讲师吴明德忧虑,条例通过后会引发外资撤离,打击香港经济。

2009年,香港Now新闻台记者黄嘉瑜在大陆追访因调查豆腐渣工程被捕的谭作人,公安当时以藏毒为由强行进入酒店房搜查。 香港政论杂志创办人兼香港公民王健民,被控“经营非法出版物”、“行贿”、“串通投标”,2016年被判入狱5年3个月,他在拘禁期间,被迫交待其杂志撰稿人身份和报道消息的来源。香港铜锣湾书店股东林荣基及员工先后在泰国、大陆及香港失踪,之后证实被中国当局控制,并被分别被指控“非法经营罪”,林荣基今年4月公开“自我流亡”至台湾。出版商桂敏海2015年在泰国被失踪,数月后中国官方媒体指,桂敏海在大陆涉及2003年一宗醉驾车祸,从而“潜逃”。但桂敏海在中央电视台的镜头前承认自己自愿返回内地认罪,并“拒绝”国际社会关注,此后至今下落不明。

香港媒体对大陆向这些人加以的罪名的真实性存在怀疑的态度。新闻界尤其担心,在大陆采访敏感话题的记者,即使能够顺利把访问材料带到香港,也可能因为报道激怒各级大陆政府部门,而被以“非政治性”的罪名提告,再向香港方面提出移交。

逃犯条例:中港拟互相移交嫌犯的种种忧虑
香港逃犯条例引发万众抗议折射不满与不安
香港记者协会(记协)形容,修例一旦落实,“有如高悬记者头上的利刃”,或会造成寒蝉效应,记者自我审查,新闻自由将严重倒退。

“这种恐惧是和之前不可同日而语,”记协副主席任美贞对BBC中文说,“胡乱指控记者藏毒都可以,你难以想象还有甚么其他可能性。”

“好多时做中国新闻的记者,不是只有采访才回大陆,有时都为了掌握国情而私访大陆,以个人旅游身份四处了解,这已经成为被人插赃的渠道,”任美贞说,“难道你永远不要回大陆?在香港做一个不返大陆的中国记者?这是一个很荒谬的做法。”

香港的独特地理及政治位置,一直以来是中国新闻的一扇重要窗口,吸引很多海外媒体驻守,很多在大陆不方便说话的人,往往可以透过香港,与记者联系,把一些关乎公众利益的重要资料提供给记者,但现在这些人,也愈来愈不敢在香港这样做,对记者寻找新闻来源来说,是一大打击。

任美贞形容条例是“白色恐怖”,单是有这种恐惧和担心,已经极大削弱香港的新闻自由,以及新闻工作者原本应该拥有的“免于恐惧”的自由。

香港教育大学社会学者黎明对BBC中文表示,许多学者想在大陆展开女权、工人运动、公民社会、中国社会运动等方面的研究,但条例通过后,学者们“在选题上肯定是会有顾虑”,“它(政府)可以找不相关的罪名放在你头上,对学术自由是一个威胁。”

在香港政府公布的罪行中,一些罪名可能令学者有麻烦,例如《走私及违禁品进出口罪》,学者出入境携带的资料,例如所谓“禁书”,会否被视作违禁品?又或者《协助、敎唆、怂使或促致他人犯罪》,就算学者身在香港,去做鸟坎村事件、佳士工运等研究,会否被指协助他人犯罪?

“如果你是研究工人罢工,就算你的不是想揭露政府什么,只是想知道工人内部动员机制,但不可避免访谈会出现对政府的批评,因为这是现实嘛,工人自己会说。现在国内对于群体事件很敏感,工人罢工连新闻都上不了,所以只要是做这个题目,和群体事件相关,马上就高度敏感,”黎明说。

“占中”发起人兼社会学者陈健民在被判入狱前对BBC中文说,过往自己曾深入研究大陆的公民社会,与许多中国非政府组织和慈善机构关系密切,担任过这些组织的顾问,如今他成为大陆的眼中钉,条例一旦通过,他也可能被施加一些罪名,被带返大陆受审。

另外,香港学术界近年在经费上开始依赖中国大陆的官方及非官方机关,但这些拨款并没有清晰的规范和指引,有学者忧虑,稍有不慎会被指利用拨款贪腐。

黎明说,现在最麻烦的问题就是官方不会有一个清晰的指引,告诉你政权可以接受的界线,即使学者不认为自己的课题有问题,但在特定处境下,可能会触动权力神经,这样才最令人担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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